子女有义务承担父母之梦吗?

      最近,一位亲戚邀请我们去聆听他儿子的钢琴演奏,并夸耀他儿子琴弹得好,我们因故不能应邀,婉言道谢了。我问太座:“他们夫妻俩谁懂钢琴?”太座答:“没人懂。”“那他们怎么知道儿子琴弹的好?”“听钢琴老师说的”太座又答道。这样,我就明白了一对夫妻把儿子弹钢琴看成是家庭一项重大的培育任务,可自己对钢琴却说不出个子丑寅卯,连钢琴的ABC都不懂,那只有听凭人家摆布了。之后我又听说,那孩子为应付弹琴在调闹钟时把时间往里调,绝不超过半分一秒,为多玩电子游戏把时间往外调,时间越长越好,不管最好。从孩子的举止能察觉得出,弹钢琴是既非他的意愿也非他的喜好,而是家长把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强加给他的。

      当然,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听说或看到,象这样事情,我耳闻目睹实在很多了。
      记得还在一家国家直属公司工作时,我的一位熟人打电话让我帮她的女儿搞张上海钢琴厂的票子去买架钢琴。我在电话里对她说:“钢琴可不便宜呀,起码要一千多元。”那时,他们夫妻各自的工资也不过每月百十来元,一架钢琴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
      她回答干脆:“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为女儿买钢琴。”
      我问她“女儿多大了?”
      “两岁。”
      “那你着什么急呀?你女儿现在还小,你怎么知道她以后会喜欢钢琴?”
      “小孩子懂什么!让她学什么,她就会喜欢什么。而且钢琴多好听呀,弹钢琴的人是很有教养的。”
      我笑着问她:“你会弹琴?懂音乐?”我知道他们夫妻俩没人懂这行。
      “不会弹,也不懂音乐,所以叫女儿学嘛。”
      “那是你要你女儿去实现你的梦想啰。”我说。
      “那当然了。”听得出她很自豪。
      我答应了她,但努力一番也没成功,因为那时为子女买钢琴成风,一张钢琴票难搞极了。听说,她后来又托了其他人买到了一架钢琴。

      有一次,我到过去的同事李某的家谈事,因为他要出国。正在谈话之时,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吼叫,“侬好好教弹,弗然吃生活(你好好弹,否则皮肉受苦)”。我回头一看,只见同事那位时髦的太太站在钢琴旁,柳眉倒竖,满脸怒气,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木尺条对着他们的儿子,五岁的小男孩大声训斥:“不许哭!好好教弹!”那孩子很委屈,眼泪流满了脸颊,抿着小嘴不敢哭出声,不情不愿地弹起了钢琴 …。看着小男孩,觉得这孩子蛮可怜的,起了恻隐之心,何必这样呵。
      “伊教育小人弹钢琴呀。”同事有些尴尬,笑着对我解释。
      我知道这位老兄不懂钢琴,问:“你那位是钢琴音乐老师?”
      “不是。在厂里工作,不过伊蛮欢喜钢琴咯。”他说。
      由于气氛不太适宜,我再谈上两句,就匆匆地离开了他家。
      之后,我看到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一则新闻,说一个男孩为了不让父母再逼他弹钢琴,用菜刀把自己的手指给剁了。当时我看后吃惊不小,我不知道那个男孩是否就是我那同事的儿子,但他儿子那张伤心的面孔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来美之后,我心想此地的华人虽然仍是中国人,但长期受着不同文化的耳濡目染,大概总有南橘北枳之别吧。住在南加时,学校里有一位女同学是个天津人,她每周要开两次车,来回六十哩,送儿子去学一小时钢琴。一天中午,她收起了包,跟我说了声“送儿子弹琴去”,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计算机实验室。这又使我想起了原来国内那些家长们让子女学钢琴的事。第二天闲暇时,我们几个人聊起了她送儿子学钢琴的事。我问:“我看你很辛苦,每个星期都开那么老远的车送儿子学钢琴,你儿子喜欢学钢琴?”
      “哪里啊!一开始让他学琴,他是叽哇乱叫,象送屠宰场似的,我只好又哄又骗。”她解释道。
      “那现在就好多了吧?”
      “好是好了些,不过你还得盯着,放任自流,他不会好好弹。”
      “为什么非要学钢琴,学他自己喜爱的也不一样吗?你也不就省心了吗?”我不解地问。
      “我觉得钢琴比其他的好,所以我要让他学钢琴。告诉你吧,学了钢琴,今后女朋友好找。”她笑着说。这种说法,我还第一次听到,有点糊涂了:“学钢琴跟女朋友有什么关系呀?”
      “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女孩儿愿意找会弹钢琴的男孩儿,这种男孩儿有绅士风度。”她有点洋洋得意。我摇了摇头,还是不明白,因为弹钢琴和绅士风度之间,我没领悟出一种必然的逻辑关系。
      我笑着问:“我还是不明白,你这么说听上去好象是个新的algorithm。你能在女孩儿找朋友,男孩儿有绅士风度和弹钢琴三者之间作mathematical prove 吗?”
      “这怎么能作Math prove呵!”她知道是个玩笑话。

      不过,这番谈话倒是给我上了一课,在美华人教育子女的事实和我原来南橘北枳的想法完全相反,中国人无论在哪里,由于文化的缘故,教育子女的思维方式方法是大体相似的,橘枳只是名异而味同。对此,我一直有这样些疑惑,其一,父母培养子女无可非议,但为什么家长们一窝蜂似地非要子女学音乐,弹钢琴不可?难道学其他种类的或子女自己喜欢的就不可取吗?学音乐是有一定的先天条件要求的,决定培养之前,家长们应该对孩子的先天条件预先做番认真的评估,好比你要盖房上梁,梁木是有特定要求的,并非任何木头都可充作。
      其二,即是你的子女的先天条件足够,孩子是否真的出于自愿而不是由于强迫呢?实际上,很多家长是把自己喜好或梦想强加给孩子的,让下一代来实现自己未曾实现的理想,而不管孩子是否愿意。在这里就有一个值得深究的道德问题,即孩子是否有承担实现父母理想的义务。从伦理学来说,一个人的理想应该属于那个人自己的事情,至于能否实现自己的理想在于自身的努力与相应的条件和机会,而不能要求其他人去承担自己的理想,同样,其他人也没这种义务去承担不属于自己的理想。如果一个人自愿地去承担他人的理想,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属道德高尚,而义务却不能作这样的规范。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具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当然也应该有自己的爱好和理想。如果其他人,包括孩子的父母,运用不当的手段把自己的爱好或理想强加给孩子,并要求孩子为之而努力,这显然有违道德。如果认为孩子年纪小,缺乏独立判断能力,就以种种美妙的理由为名而实际上强迫孩子去承担父母的理想,那样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缺乏一定的独立判断能力并不能否定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仍然具有不可剥夺的独立权利,相反,利用孩子这种暂时的缺乏而强迫去承担他人意愿,这足以证明是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有人会拿孩子虽受强迫但无怨恨不满,并实现了父母的理想,甚至自己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的例子来诘难,那么,这种例子并不能证明强迫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伦理学把它看作只是一种“歪打正着”的现象,在两者关系中,歪打仍然是歪打,不能用正着来掩饰。
      其三,家庭培养子女,包括学音乐弹钢琴,首先应该以尊重孩子意愿为前提,然后家长加以引导而不是强迫。子女的自愿和家长的引导相结合才是合乎道德的培育之法,反之则不足取。有人反驳说如果这样放任的话,将会失去许多人才。其实既是家长强迫孩子,孩子的成功和失败比率仍然存在,谁也不能保证你的孩子就一定是又一个帕格尼尼或另一个李云迪。再则,如果人才是依靠这种行为和手段培养出来,那么这种家庭的道德观与现代社会的精神原则是格格不入的。实际上,在美国许多其他族裔的家庭有不少以尊重孩子为前提,引导为方法,非事事包办代替的子女教育方法,这些应该是好的样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华人家长实在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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