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出名

      最近,腦海經常跳出“出名”兩個字,讓我琢磨其中蘊含的滋味。事情起源是這樣的由來,我近來在翻譯一本古希臘史學著作,其實不為別的,一則是純屬一種個人愛好,磨磨生鏽的舊筆,再則是對中國大陸在這個領域中一種漸盛的狂妄頗有微詞,除此之外,沒有更多的念頭。可是,一位好心者見此,不明其理,對我說:你的譯作一出版,就好出名了。哇哈,不提醒,我倒忘了;一提醒,我想起來,這不是許多人求之不得的好機會嗎?電影《烏鴉與麻雀》裡趙丹演的那個小老闆,興奮地仰天大叫一聲:老子要發財了!現在我得到如此機會,也來湊湊熱鬧,模仿一下:老子又要出名了!言歸正傳,其實,對此勸說,我是一笑而置之,其中緣由如果說出來,只會招來一個兩頭不討好的議論。所以,沉默有時是最好的回答。中國人的話,常常應當姑妄聽之,不可認真,因為一旦細究起來,就會越琢磨越糊塗。如果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花費在這種事情上,大腦依然還是一盆漿糊,如此想來,與其如此,還不如不去思索它。

      就拿“出名”二字來說,什麼叫出名?廣而言之,就是一個人的名字被本人之外的他人知道了。而出名的對立面,則是無名,這是準確理解出名所應該的,因為兩者互為存在,其中一方不可能單獨存在。那麼什麼叫無名呢?嚴格地說,就是一個人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任何人一概不知其姓名。如此說來,世界上是否有這樣的人,即他的名字只有自己知道,其他任何人都一概不知呢?我想大概是沒有的。因為至少這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親戚朋友等都知道他的名字,而這些人都是他本人之外的人。所以,出名的定義應該適合於每個人。

      有人會說,不對!這個範圍也太小了,出名就是要在大的範圍讓許多人知道你的名字。顯然,這裡包含了界定出名的兩個基本概念:範圍和人數。好吧,多大的範圍才算出名了?一個地區,一個國家,整個世界?多少人知道才算出名了?一百萬,一千萬,一個億,全世界六十億人口?極而言之,是否有這麼一個人在全世界六十億人口之中,無人例外,每一個人都知道他?我想,即使威名赫赫的美國總統就是在全世界,六十億人口之中也未必人人知曉,尤其是在荒僻閉塞之處。有一個相似例子可以佐證,八十年代,中國鄧小平的名聲在世界上是如日中天,可我就遇上一位山里的老人,她只知毛澤東而不知鄧小平。所以,到目前為止,在世界上大概還沒有這樣的人。那麼,所謂的範圍和人數都只是個相對的概念,而所謂的出名也只能是在其範圍和人數之中的事,也是相對的,超出其外,別人不知,自然是屬於無名了。既然如此,我們怎麼能說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親戚朋友這個範圍不能算作範圍呢?而在這個範圍之內被知曉就不算出名呢?這顯然是有點說不通。言敘至此,這裡我們所看見的差別無非是范圍大小,人數多寡而已。然而,有人不滿於這樣的出名,想在更大範圍裡讓更多的人知曉,但這並不能因此否定了原先的出名就不是出名,而只能說明新的追求只不過是原先出名的一種擴大罷了。所以,中國人常說的什麼“默默無聞”、“名不見經傳”等等,仔細推敲一下,就會發現都是些似是而非的說辭,實際上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些既適用又不適用的廢話。

      還有人說,範圍和人數不能足以證明是否出名,曇花一現,儘管範圍大,人數多,也不能算作出名,因為出名要受到時間上的考驗。這種說法也讓我糊塗了。且不說曇花一現本身也是一個相對的時間概念,因為這要依賴於從什麼角度來理解所謂的曇花一現了。從地質學角度來看,生物的存在遠比人的存在的時間長得多,但仍屬於曇花一現,更何況人呢。從人類自身的角度來看,要有多長時間才不是曇花一現,才算得上出名呢?一百年?一千年?還是一萬年?乖乖,真要做到不流芳百世,也遺臭萬年了。人類有文字可考的歷史也不過一萬年左右,如果話講極端,經歷了近萬年才能算出名的話,我想,那個時代絕大多的人現今是無人知曉的。信手拈來個例子,現代考古學者在克里特島發現了大約四千多塊文字泥板,就是史學界常說的線性文字,當屬邁錫尼文化。儘管Michael Ventris 成功地解讀了其中的一部分(B)的內容,但至今無人知道這些文字的作者姓誰名啥。像這樣的事例實在太多了,舉不勝舉。即使有若干個那時的人物仍然被現今的人記得,是否能算作出名,這又回到了上面所述的範圍和人數的問題上了,其中還包括那時的和現代的。其中許多人都是神話傳說,而有些人被現今的人所知曉,所知者也真是寥寥無幾,甚至還不如你我。那麼,從萬年以降,千年百年是否屬於曇花一現?因為它們只有萬年的十分之一和百分之一。如果百年千年不算的話,以同樣的邏輯,一個人活著幾十年也不能算作曇花一現,因為這只是個時間長短而已。所以,時間也是個相對的概念,出名或者無名都在一定時間之內,用含混不清的話來界定也是說不通的。

      由此看來,所謂的出名就是一個人在一定的範圍和時間之內,被一定數量的人所知曉。一個人活在這個世上,實際上,出名和無名已經同時聚集於一身,因為僅僅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親戚朋友所知曉,就符合了這個定義。看來,這似乎大有與生俱來的味道。那麼,僅僅為了這兩個字,人們還有必要如此煞費苦心嗎?那些不滿足的人們,他們孜孜不倦地去追求在更大的範圍,被更多的人知曉;其實,他們無論多麼努力,只是量的差別,沒有質的不同,終究無法超出這個範圍,無法擺脫無名陰影的籠罩。然而在這年頭,不少人即使是知道,但依然故我,甚至變本加厲,他們千方百計,絞盡腦汁,無所不用其極,罔顧天下廉恥。這樣,事情似乎就不那麼單純,仔細想來,他們所追求的並不僅僅是為了這兩個字的本身了。西漢的司馬遷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這大抵是不錯的,可也並不盡然。現代的林語堂則認為應以四個字,名、利、色、權,才能概括。在我看來,林先生說的比古人全面,但還是忘了另外一個字,就是:虛,即虛榮。無論哪種說法,有一點似乎可以確定,名只不過是其中之一。名,如若不與其他諸者糾纏一起,斷乎生存艱難,多為半途夭折;而與其他諸者相較,只是一塊通往目的地的墊腳石,一隻走街竄巷,引人關注的撥浪鼓。由此可見,其依附性十分明顯。那些孜孜不倦的追求者們,他們百折不撓的精神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但究其終點不外乎如此而已。

      言敘至此,讓我想起了上癮之人,雅號為癮君子。癮性有大小強弱之分,當然,所需之量也有所不同,據說癮君子吸食之量會越來越大,最後為一時之樂可達到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之地步。電影《突破烏江》裡王家烈雙槍兵的麻子班長在長官高喊“有賞五兩大煙土”刺激之下,帶頭“冒著敵人的砲火前進,前進!” 真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癮君子們自己上癮也就罷了,偏偏有那麼一位還竟然質問世界:《世上真有淡泊名利的人嗎? 》,言語之間,大有強行拉人入夥之架勢,不與其為伍者概被斥為虛偽。似乎在她看來,人皆似我,都是癮君子,就像黃疸肝病患者眼中的世界都是黃色,如出一轍。殊不知這個命題原本就是似是而非,淡泊不是斷絕,更不是上癮,概念混亂,文不對題,卻要洋洋灑灑,張貼於大洋兩岸,又過上了一把癮。可見癮大得很哪!確實,癮君子與無癮之人雖然有許多相同之處,但在癮性上面則有著質的不同,所以,兩種人之間在這個問題上是沒有共同語言的。因此,無癮之人不能體會癮君子那種急火攻心的苦惱,當然,癮君子更無法理解無癮之人那種恬淡悠然。對於癮君子,無癮之人應當記住的是,他們畢竟是在病態社會之中的病人。


2010年12月,寫於臨水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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