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世多多少少總會遇到些困惑。 有些是大困惑,有些則是小困惑; 有些是偶然的困惑,有些則是周期性的困惑。 對於母親節和父親節,我就有一種不解的困惑,而且延續了二十幾年。
三十年前的中國不象今天如此這般,那時的人們通常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還有母親節和父親節。 不過,在一個儒家孝道千年,至今盛行不衰的國度裏,人們是否知道這兩個節日的確是無關緊要的。 這種文化雖然與孝道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究其程度則不如後者,所以對國人的影響微不足道,最多只是為那些國粹的辯護者們增添些證據,充實些理由罷了。 除此之外,實在看不出還有其它什麽奧妙。 節日的起源一般來説有民間、宗教,以及官方之分,而這兩個節日,尤其是母親節最早起源於宗教。 公元前8世紀,在小亞細亞 (現今的土耳其境内) 的弗吉里亞國有一種地方性的宗教崇拜,應是母親節最早的起源。 經過古希臘和古羅馬兩大時期的繼承與推廣,這種宗教崇拜逐漸地演變成了今天世界性的節日。 象這樣兩個節日,它們的產生一開始就是出自於群體自身的需要,即氏族、部落、社會,以及國家的需要; 說的明白些,就是爲了避免亡族或亡國滅種,再則就是爲了生産勞力的需求。 馬克思在 《 德意志意識形態 》 一書中曾談過人類社會有兩種生産,物質生産和人口生産。 毫無疑問,人口生産是社會存在的基礎之一。 正是基於這種認識,從社會角度來看,古代社會創造出這種節日,其初衷是不難理解的。 但是,以現代科學和倫理道德來思考,大多數現代家庭和個體慶祝這種節日,其意義不免令人產生困惑。 在這裡須要弄明白的是,現代爲人父母者慶祝這種節日的目的究竟何在。 説到底,其目的無非就是要讓自己的子女或者他人為自己感恩擺好,歌功頌德罷了。 於是乎什麽 “ 偉大 ” 囉、“ 無私 ” 呀等等,紛紛出籠,天花亂墜。 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爲此絞盡腦汁,搜腸刮肚,用盡了詞典裏所有的褒義詞; 多少爲人父母者欣然承受,理所當然,一副天經地義飄飄然。 然而,實際的生活告訴人們一個常識性的道理,裝飾與真實,外表與内在往往是差之巨大,甚至截然相反。 地球上自從有生物以來,繁衍不過是生物一種本能的行爲,一種延續自身生命的方法而已。 人在生物界無論多麽的不同,但仍然是生物的一種,自然無法擺脫生物本質的制約,即使把人的特點一併考慮也是如此。 恩格斯對杜林先生的 “ 獸性 ” 論曾嘲笑道,人永遠擺脫不了獸性,只是擺脫的程度不同而已。 這話應該是有道理的。 在人類社會,異性之間的情感被稱之爲愛情,常常被人美化得如痴如醉,實際上,這只是當事者的一種情感。 從生理上來看,這種情感的基礎就是性荷爾蒙,性交媾和既是爲了性的需求,也是爲了這種情感的滿足,因而性交只是這種情感的一種體現而已,儘管這種體現非常重要。 而兩性交媾的一個基本後果就是生育,從情感上來看,生育只是這種情感發展的一種附屬物,而不是情感本身; 從生物角度來看,生育不過是性交者無意或有意地爲了延長自己壽命而借助於新生的第三者。 借住他体而延自身之壽只是一種生物的本能,在生物界比比皆是,而人們爲此用美德來塗脂抹粉,實乃荒唐。 如果一定要用現代道德判斷來衡量的話,生育,即第三者的誕生不僅不能證明性交者的 “ 無私 ”,而是恰恰相反。 由兩性所組成的家庭也是如此,家庭的組成與分離都決定於兩性的當事人。 有無生育以及生育之後果對家庭的聚散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有著一定的作用,但不起決定性的作用,並且其作用的重要程度也決定於兩性當事人的判斷。 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兩性當事人是根據自己的需要來作出判斷的,這既決定了這個家庭的最後結局,同時也或重或輕,或長或短地影響了他人的命運。 在這裡,要證明那些天花亂墜的 “ 無私 ”,不僅要具備挖空心思尋找蛛絲馬跡的觀察力,而且還要具備天馬行空那樣天才豐富的想象力。
在現代社會,無論男女,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做任何事情,既要為自己的行爲負責,也要為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這是現代社會中許多法律的規定,同時也是倫理道德的基本要求。 否則,這種人不僅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也受到道德的指責。 有些行爲儘管不觸犯法律,但至少要受到道德的譴責。 同理,成年人的性行爲也是不能例外的。 成年人當然要為自己一時歡愉之性行爲,以及由此造成的後果而承擔應有的責任。 新生命的孕育以及誕生當然是性行爲所造成的後果,尤其在現代醫學條件之下,這種後果不是不可避免的,而是性行爲者自主的抉擇,那麽這種責任更是不可推卸。 由此而言,性行爲的當事者撫養新生命是理所當然的。 這既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 坦率地說,這只是社會對當事者要求的底綫,而當事者只不過履行對社會最起碼的責任而已。 履行這樣的責任委實讓人無法看出有何動人的 “ 偉大 ” 之處。 所謂偉大,應該理解為超出履行一般社會責任之上的行爲,而履行自己所造成,卻又是最起碼的責任也能稱之為偉大,那麽,人間的 “ 偉大 ” 是否太濫了些。 如果這種邏輯也能成立的話,似乎倒有鼓勵人們違法缺德之嫌。 從生物角度來看,既然生育不過是性行爲者借助新生的第三者延續自己壽命而已,那麽,撫養和保護新生命也就成了理所當然之事,實質上就是維護自己的壽命。 這是生物趨生避死本能的一種表現方式,新生命成長和夭折與自身生命的延續息息相關,保護新生命實質上就是保護自己。 這種現象並不是人類社會獨有,動物界普遍存在,毫無新奇可言。 對此,用美文學的語言來渲染這一現象,編造出什麽偉大的母愛、難忘的父愛等等,還有更肉麻的,實在是很無聊。 細究起來,硬要用倫理道德來衡量,自己借助第三者而延續自己的生命怎麽也談不上什麽 “ 偉大 ” 二字; 相反,與 “ 無私 ” 的反義詞,自私倒還有些瓜葛。 寫到此,想起了多年前,我曾與一位白人女教授討論過這個反傳統的題目。 她向我坦然地承認,她這方面所爲就是為了延續自己的生命,用道德判斷來説,確實有點自私。 她的坦率讓我有點驚訝,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持我這種觀點之人雖寡不孤。 或許,有些爲人父母者會辯護說,他們的子女很感謝他們; 有些子女為其父母辯護說,很感謝其父母生育了他們; 等等,諸如此類,耳熟能詳。 所言之人恰恰忘記了人最基本的特性之一,即趨生避死的本能。 對每個人而言,這種本能是與生俱來的,並無意識地支配著人的行爲和思維。 正因爲如此,人自然會對其存活的環境具有物質的依賴,對其撫養保護之人具有精神的感激,不足爲奇。 置身於此種環境之中,諸如此類的話語只能證明所言之人有這一本能的需求,而不能證明其他什麽。 同時,人們這些道德美化往往又漠視了一個事實,即子女只不過是父母延續自己生命的一種借助而已,美妙辭藻和道德粉飾掩蓋了冰冷的實質,只是人們寧願採取鴕鳥心態罷了。 總而言之,對於這兩個節日,在我看來,國家社會爲此慶祝是基於實用功利; 僅有親生子女的父母為自己而慶祝不是出於無知就是出於無恥; 有血緣的子女為其父母而慶祝則是由於愚昧。
那麽,無論是為人父母還是爲人子女,作爲家庭和個人而言,是否完全沒有必要慶祝這兩個節日呢? 那倒也未必,人們為有一類父母而慶祝這兩個節日,應該是很有意義的。 他們就是養父母,這些養父母與被撫養的子女之間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他們撫養了這些子女的成長,這是很值得讚美的。 他們這種默默無聞的奉獻既不是迫於法律的規定,也不是出於行爲自負的道德約束,更不是憂慮於自己生命延續的需求,而是發自於對生命的熱愛,對人的尊重。 這體現出真正的人道情懷,是一種令人敬佩的高尚道德。 我們用美文學 “ 偉大 ” “ 無私 ” 之類詞彙來形容他們的作爲,決不應視爲無謂的粉飾,而應看作一種名至所歸的褒揚。 慶祝這兩個節日,如果基於此種原因,那麽,長久困惑我的疑團也就應該煙消雲散了。
2012年5月寫於臨水閣
三十年前的中國不象今天如此這般,那時的人們通常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還有母親節和父親節。 不過,在一個儒家孝道千年,至今盛行不衰的國度裏,人們是否知道這兩個節日的確是無關緊要的。 這種文化雖然與孝道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究其程度則不如後者,所以對國人的影響微不足道,最多只是為那些國粹的辯護者們增添些證據,充實些理由罷了。 除此之外,實在看不出還有其它什麽奧妙。 節日的起源一般來説有民間、宗教,以及官方之分,而這兩個節日,尤其是母親節最早起源於宗教。 公元前8世紀,在小亞細亞 (現今的土耳其境内) 的弗吉里亞國有一種地方性的宗教崇拜,應是母親節最早的起源。 經過古希臘和古羅馬兩大時期的繼承與推廣,這種宗教崇拜逐漸地演變成了今天世界性的節日。 象這樣兩個節日,它們的產生一開始就是出自於群體自身的需要,即氏族、部落、社會,以及國家的需要; 說的明白些,就是爲了避免亡族或亡國滅種,再則就是爲了生産勞力的需求。 馬克思在 《 德意志意識形態 》 一書中曾談過人類社會有兩種生産,物質生産和人口生産。 毫無疑問,人口生産是社會存在的基礎之一。 正是基於這種認識,從社會角度來看,古代社會創造出這種節日,其初衷是不難理解的。 但是,以現代科學和倫理道德來思考,大多數現代家庭和個體慶祝這種節日,其意義不免令人產生困惑。 在這裡須要弄明白的是,現代爲人父母者慶祝這種節日的目的究竟何在。 説到底,其目的無非就是要讓自己的子女或者他人為自己感恩擺好,歌功頌德罷了。 於是乎什麽 “ 偉大 ” 囉、“ 無私 ” 呀等等,紛紛出籠,天花亂墜。 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爲此絞盡腦汁,搜腸刮肚,用盡了詞典裏所有的褒義詞; 多少爲人父母者欣然承受,理所當然,一副天經地義飄飄然。 然而,實際的生活告訴人們一個常識性的道理,裝飾與真實,外表與内在往往是差之巨大,甚至截然相反。 地球上自從有生物以來,繁衍不過是生物一種本能的行爲,一種延續自身生命的方法而已。 人在生物界無論多麽的不同,但仍然是生物的一種,自然無法擺脫生物本質的制約,即使把人的特點一併考慮也是如此。 恩格斯對杜林先生的 “ 獸性 ” 論曾嘲笑道,人永遠擺脫不了獸性,只是擺脫的程度不同而已。 這話應該是有道理的。 在人類社會,異性之間的情感被稱之爲愛情,常常被人美化得如痴如醉,實際上,這只是當事者的一種情感。 從生理上來看,這種情感的基礎就是性荷爾蒙,性交媾和既是爲了性的需求,也是爲了這種情感的滿足,因而性交只是這種情感的一種體現而已,儘管這種體現非常重要。 而兩性交媾的一個基本後果就是生育,從情感上來看,生育只是這種情感發展的一種附屬物,而不是情感本身; 從生物角度來看,生育不過是性交者無意或有意地爲了延長自己壽命而借助於新生的第三者。 借住他体而延自身之壽只是一種生物的本能,在生物界比比皆是,而人們爲此用美德來塗脂抹粉,實乃荒唐。 如果一定要用現代道德判斷來衡量的話,生育,即第三者的誕生不僅不能證明性交者的 “ 無私 ”,而是恰恰相反。 由兩性所組成的家庭也是如此,家庭的組成與分離都決定於兩性的當事人。 有無生育以及生育之後果對家庭的聚散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有著一定的作用,但不起決定性的作用,並且其作用的重要程度也決定於兩性當事人的判斷。 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兩性當事人是根據自己的需要來作出判斷的,這既決定了這個家庭的最後結局,同時也或重或輕,或長或短地影響了他人的命運。 在這裡,要證明那些天花亂墜的 “ 無私 ”,不僅要具備挖空心思尋找蛛絲馬跡的觀察力,而且還要具備天馬行空那樣天才豐富的想象力。
在現代社會,無論男女,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做任何事情,既要為自己的行爲負責,也要為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這是現代社會中許多法律的規定,同時也是倫理道德的基本要求。 否則,這種人不僅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也受到道德的指責。 有些行爲儘管不觸犯法律,但至少要受到道德的譴責。 同理,成年人的性行爲也是不能例外的。 成年人當然要為自己一時歡愉之性行爲,以及由此造成的後果而承擔應有的責任。 新生命的孕育以及誕生當然是性行爲所造成的後果,尤其在現代醫學條件之下,這種後果不是不可避免的,而是性行爲者自主的抉擇,那麽這種責任更是不可推卸。 由此而言,性行爲的當事者撫養新生命是理所當然的。 這既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 坦率地說,這只是社會對當事者要求的底綫,而當事者只不過履行對社會最起碼的責任而已。 履行這樣的責任委實讓人無法看出有何動人的 “ 偉大 ” 之處。 所謂偉大,應該理解為超出履行一般社會責任之上的行爲,而履行自己所造成,卻又是最起碼的責任也能稱之為偉大,那麽,人間的 “ 偉大 ” 是否太濫了些。 如果這種邏輯也能成立的話,似乎倒有鼓勵人們違法缺德之嫌。 從生物角度來看,既然生育不過是性行爲者借助新生的第三者延續自己壽命而已,那麽,撫養和保護新生命也就成了理所當然之事,實質上就是維護自己的壽命。 這是生物趨生避死本能的一種表現方式,新生命成長和夭折與自身生命的延續息息相關,保護新生命實質上就是保護自己。 這種現象並不是人類社會獨有,動物界普遍存在,毫無新奇可言。 對此,用美文學的語言來渲染這一現象,編造出什麽偉大的母愛、難忘的父愛等等,還有更肉麻的,實在是很無聊。 細究起來,硬要用倫理道德來衡量,自己借助第三者而延續自己的生命怎麽也談不上什麽 “ 偉大 ” 二字; 相反,與 “ 無私 ” 的反義詞,自私倒還有些瓜葛。 寫到此,想起了多年前,我曾與一位白人女教授討論過這個反傳統的題目。 她向我坦然地承認,她這方面所爲就是為了延續自己的生命,用道德判斷來説,確實有點自私。 她的坦率讓我有點驚訝,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持我這種觀點之人雖寡不孤。 或許,有些爲人父母者會辯護說,他們的子女很感謝他們; 有些子女為其父母辯護說,很感謝其父母生育了他們; 等等,諸如此類,耳熟能詳。 所言之人恰恰忘記了人最基本的特性之一,即趨生避死的本能。 對每個人而言,這種本能是與生俱來的,並無意識地支配著人的行爲和思維。 正因爲如此,人自然會對其存活的環境具有物質的依賴,對其撫養保護之人具有精神的感激,不足爲奇。 置身於此種環境之中,諸如此類的話語只能證明所言之人有這一本能的需求,而不能證明其他什麽。 同時,人們這些道德美化往往又漠視了一個事實,即子女只不過是父母延續自己生命的一種借助而已,美妙辭藻和道德粉飾掩蓋了冰冷的實質,只是人們寧願採取鴕鳥心態罷了。 總而言之,對於這兩個節日,在我看來,國家社會爲此慶祝是基於實用功利; 僅有親生子女的父母為自己而慶祝不是出於無知就是出於無恥; 有血緣的子女為其父母而慶祝則是由於愚昧。
那麽,無論是為人父母還是爲人子女,作爲家庭和個人而言,是否完全沒有必要慶祝這兩個節日呢? 那倒也未必,人們為有一類父母而慶祝這兩個節日,應該是很有意義的。 他們就是養父母,這些養父母與被撫養的子女之間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他們撫養了這些子女的成長,這是很值得讚美的。 他們這種默默無聞的奉獻既不是迫於法律的規定,也不是出於行爲自負的道德約束,更不是憂慮於自己生命延續的需求,而是發自於對生命的熱愛,對人的尊重。 這體現出真正的人道情懷,是一種令人敬佩的高尚道德。 我們用美文學 “ 偉大 ” “ 無私 ” 之類詞彙來形容他們的作爲,決不應視爲無謂的粉飾,而應看作一種名至所歸的褒揚。 慶祝這兩個節日,如果基於此種原因,那麽,長久困惑我的疑團也就應該煙消雲散了。
2012年5月寫於臨水閣
议论是有些深沉和叛道,辩证的看,也是有道理的,与庄子鼓盆而歌的道理相合。我相信人的自然本性是:“爱是向下传递的”、是绝对的、完全的。但向上传递则是相对的、有限的。
回覆刪除多謝納川雅量。此番言論以儒家之見,實乃離經叛道之說,國人深受孝道耳濡目染,斷然會嗤之以鼻。正因爲如此,我困惑二十多年直至今日才以中文寫出。倘若當年漢武帝是罷黜百家,獨尊老莊的話,今天國人心胸就會迥然不同。不過,我也曾偶爾與外族知識分子討論過這個題目,一般反映是理解與平和。你的信念與我的觀點在本質上應無衝突。延續生命實際上也有一個道德問題,舉例來説,據説那個電影演員李媛媛明知自己得了癌症,臨死之前仍然堅持把嬰兒生下來。現代醫學表明,癌細胞是會遺傳的,癌症患者一般都有家族史,所以,新生兒今後得癌的機率至少是50%。大陸媒體卻以此標榜什麽“母愛”,我不以爲然。
刪除母爱是天生的,对人类和其它动物都是如此,特别是孩子在母体里躁动时,没有母亲会放弃自己的孩子。所以没有什么“理性”可言,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刪除我有一點不同見解。我見過有些女人懷孕之後,不計一切後果地要把嬰兒生出來,完全把自己和新生兒今後如何置之不顧,這種情形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種瘋狂,歇斯底里。“理解”是一回事兒,而“理性(道德)”的存在則是另囘事兒,兩者既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因爲“可以理解”就否定了“理性”的必要性。否則,我們能理解這種瘋狂,就難以理解人與其他動物之間的區別,更無法理解社會道德準則可以隨意擺佈,人的本能可以不受社會道德的約束。恕我眼拙,我在這裡只看到了“母”,沒看到什麽“愛”,更感到母體自身有一種求生的強烈欲望。求生乃天經地義,但借助於他者而求生,又明知自身疾病同時會遺傳,卻不顧可能的貽害,這種行爲也能稱之爲“愛”,那麽照此模式,世界上還有什麽事情不具有“愛”呢?我也見過一些父母發瘋似地生下了天生缺陷的子女,而事後痛苦万分,後悔莫及,自我譴責。這種事例也足以説明,漠視理性,害人害己,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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